省教育厅推进调度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07.12.2018  13:42

12月4日,省教育厅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调度会,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到会并讲话,各市、省直管县教育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如何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的做法和措施,各地均表态将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金燕充分肯定了各地前期的专项治理工作。她指出,近2个月以来,各地教育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会同其他部门攻坚克难,问题机构的整改进展很快。但各地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有偏差、工作措施不得力、办学许可审批缓慢、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内涵把握不准、部分地区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黑白名单建立不及时等问题。

金燕要求各地 提高政治站位 ,把思想统一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来,克服畏难情绪,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作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好。 聚焦重点分类处理 ,突出文化科类培训的重点,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各县区问题培训机构的整改在2018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完备工作流程 ,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分工合作流程。 规范网络平台管理 ,配强配齐系统管理人员,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强化督导考核 ,强化责任担当和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金燕强调,各地要把控好三个风险点: 安全问题 ,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培训机构,要提请有关部门坚决关停。 收费问题 ,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或存在虚假广告、招生宣传不规范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维稳问题 ,对停业整顿的培训机构,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培训机构做好退费和群众安抚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