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世凯、陈先森同志在全省推进普法责任制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29.12.2015  08:29
臧世凯同志的讲话 (2015年5月15日)   这次会议是经省委批准,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要求,就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这是我省认真贯彻中央战略决策、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一个实际步骤。 省委和省政府对加强法治安徽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推进普法责任制非常重视。会前,宝顺书记专门听取了汇报,并且作出了重要批示。学军省长也就这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两位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刚才我们都已作了传达。这两个批示虽然篇幅不长,但站位很高、内涵丰富,特别是从全局高度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并实施普法责任制的目标方向、原则要求和主要任务,对于推进新形势下普法宣传、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促进法治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宝顺书记、学军省长的重要批示,刚才立全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先森副主任、建中副省长的重要讲话,是今天会议的主要精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从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全民尊法学法是自觉守法用法的基本前提。而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人口众多的国家,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本身就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创举。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实效的重大举措。要看到法治宣传教育抓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宪法法律实施的成效;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普法工作做得怎么样,与法治进程密切相关。要切实防止把这件事当作一般性业务工作,或者片面认为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更不能等待观望、被动应付。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安徽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担当精神,把推进普法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务求取得实效。 第二,要对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主动对号入座,切实把普法责任落到实处。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共有243件、行政法规740件,安徽现有地方性法规287件。今年是全面建立和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落实普法责任制,首先是各级国家机关包括政府各个部门以及审判、检察机关等,都要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包括对以后新制定的也要及时纳入进来,按照各自职能,像人社厅、财政厅刚才介绍的那样,主动对号入座,弄清涉及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有多少部法律法规,切实明确普法任务,并且真正搞清楚哪些是本部门应当独立完成的、哪些是需要与其他执法单位共同完成的。在这个基础上,认真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时间表,真正压实责任,强化实绩考核,像抓项目落地一样一件一件抓,切实防止喊口号、做虚功,搞表面文章,让普法责任落地生根。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工作协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法工作任务。普法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质效。各级党委要按照宝顺书记、学军省长的要求,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大盘子,通盘考虑,认真研究,提出明确意见。各级政府作为主要的执法主体既应统筹谋划推进,又要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担负起相关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普法责任,尤其要按照学军省长、立全书记、建中副省长的要求,真正把普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司法行政部门,审判、检察机关,社会各界都责无旁贷,都应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创新普法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载体。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领导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四,要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支持促进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全省各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等重要法定职责,在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维护法治权威中负有重要使命。要把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以“三严三实”作风不懈推进,既要履行好自身普法责任,又要加强对“一府两院”普法工作的监督。省人大下半年将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市县两级人大今年也要就普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专门听取审议政府相关报告,加强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要把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和取得的实效,特别是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干部任后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硬标准、硬约束。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要开展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工作,述职内容主要是贯彻宪法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等情况,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大要把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与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和效应。 总之,我们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促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努力营造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不断作出新贡献。     陈先森同志的讲话 (2015年5月15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涉及的相关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参考。       一、明确任务,统筹做好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 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既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法治安徽的需要,也是推动“六五”普法决议落实,全面完成我省“六五”普法规划的需要,还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需要。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新风尚。为此,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工作要点中,安排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一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并作出决议;二是开展“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三是修订《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四是继续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这四项工作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我们要将有关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与“江淮普法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听取和审议报告与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江淮普法行”普及、宣传、督查“三行”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二、突出重点,把握推进普法责任制等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1.关于听取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省政府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是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办法出台后开展的第二个满意度测评。围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听报告、作决议、搞测评的重点是: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全面了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普法责任制的健全和完善,推动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科学有序普法,引领和带动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即:5月底前,省政府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稿;6月上旬,对我省建立和实施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6月下旬,制定满意度测评方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7月份,协助常委会会议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2.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开展执法检查,对于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实施,承前启后开创“七五”普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全面了解五年来我省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开展法治实践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谋划、开展今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即:6月份开始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检查,7月中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3.关于修订《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我省这个条例出台于1997年,至今已有18个年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作出了新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也有了新期待,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修订条例工作的重点是:对原条例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精神写入条例,为我省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即:6月中下旬,省政府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修改法规的议案,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做好调研、论证和审查工作,7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关于“江淮普法行”活动。“江淮普法行”活动是我省一个特色普法品牌,自2009年初创开始,每年6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法活动。今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巩固和扩大“江淮普法行”活动成效,将“江淮普法行”活动由过去每年集中一个月开展,扩展到2015年全年,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即:5月下旬,省、市、县三级“江淮普法行”活动正式启动;6月份,组织开展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三行”活动;7月至10月,结合推进普法责任制、开展执法检查、修订条例等工作,开展相关普法活动;11月至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配合,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推进,更离不开同志们的兢兢业业、务实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全省各级人大及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上来,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服务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实践。 二要实行上下联动。人大工作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工作目标、原则、基本方法等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上下级人大需要相互支持,协同一致地开展工作。今年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系列工作更需要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三要注重工作互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汇报情况,详实提供资料,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要切实加强与省直相关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商定具体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落实措施,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严谨扎实的作风,务实高效的工作,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全面依法治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