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信息惠民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130号

31.08.2016  09:33

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精神,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各地要积极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电子证照目录。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证照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开展电子证照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电子证照关键技术标准和共享标准。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构建身份认证体系。2016年,合肥、芜湖、阜阳3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市要建成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在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统一认证,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017年,实现跨区域电子证照流转交换和网上身份认证,初步实现各试点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80%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四、强化协同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推进省级电子证照库建设,完善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研究加快推进“多号合一”信息共享,适时推动“多卡合一”改革工作。省质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试点市,制定电子证照数据格式跨地市互通技术规范。省财政厅要对“一号一窗一网”相关重点工程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合肥、芜湖、阜阳3个试点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制定推进方案,安排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开展工作,保障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的经费需求,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