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推行“1+4”普法模式

03.11.2015  15:47

 

“1”是以各级普法宣讲团开展“法律七进”为主线。即以市普法宣讲团(“六五”普法讲师团、七个律师服务团和冯霞律师志愿服务队)为龙头,建立健全各县、区普法宣讲团组织,联合市委宣传部加强铜都讲坛——法律讲座宣讲团队伍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利用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深入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家庭等,确保普法宣讲活动实现“七进”全覆盖,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

“4”是结合以案说法、法治文化、文明创建、公益媒体等4项内容,实现普法工作点线条面全覆盖。即一是结合“以案说法”加强法治教育,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逐步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和深度,以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村(居)民等重点人群旁听庭审,开展案件宣讲、巡回法庭等有效形式,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二是结合“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出台《铜陵市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及相关设施755处,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小女孩回家了》情景话剧、《食品安全法》音乐快板、《我的姐夫我的店》小品等法制文艺节目和大型法治文艺汇演,并通过“百姓说唱团”等载体进行法治文艺巡演活动。三是结合“文明创建”推进法治创建,结合铜陵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建立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等制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诚信建设,推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四是结合“公益媒体”引导法治风尚,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法治铜陵”栏目在铜陵新闻、铜陵广播台和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在铜陵广播电视报设立“铜娃说法”法治专栏。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积极利用楼宇电视、公交电视、公交站台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市繁华街区的120块电子阅报屏和社区50块宣传栏上开设了专门的法治宣传版块,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强化互联网思维,实施“互联网+”战略,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为群众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建立完善铜陵普法网、“铜陵普法”微博、“铜陵普法”微信、手机短信、《铜陵日报》电子阅报屏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QQ群组“六合一”信息化运用推广体系,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

(铜陵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