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01.08.2016  19:4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政办〔2015〕63号)精神和司法部有关要求,日前,省厅印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方案指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范围为法律服务领域,具体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个行业。方案要求, 一要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总体工作于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要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每次抽查前,要采取随机摇号或其他适当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 三要 建立随机抽查两个“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分别组织建立省、市两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录库”,并确保在2016年10月底前和9月底分别建成省级和市级“两库”。市级“两库”要报省司法厅备案,以便于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上级督查。 四要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分别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省司法厅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信用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可增加随机抽查次数,加大检查的力度。 五要 细化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可探索开展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新闻媒体等,对抽查过程开展第三方监督,推动抽查程序公开公正。 六要 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实施处罚,或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有权作出惩戒、处罚的部门,进而通过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抽查结果纳入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档案。

                                                                          (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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