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

26.01.2015  18:29

 

安徽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结束后,省司法厅先后组织召开厅党委扩大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安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措施,1月23日专门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并拟于近期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监狱戒毒相关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贯彻,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基层一线、传达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将充分利用系统网站、报刊等平台和载体,积极采用巡回宣讲、图片展览等手段,大力宣传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及时宣传报道全系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在全系统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一是深化法治化统领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法治化统领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公证工作条例的修订和司法鉴定工作条例、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制定,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在全系统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追究、执法档案及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二是突出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研究提出“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完善法治安徽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要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到2016年,全面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作用。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制定法律服务发展规划,大力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均衡发展,让法律服务更多地向农村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扎实有效推进平安安徽建设。一是确保监管场所长治久安。深入践行“安全为先、改造为本、依法治理、科学发展”新型治监理念,强化监狱内部管理,深化警务运行模式创新。突出教育改造中心地位,完善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拓展社会帮教平台,探索推进循证矫治,着力提升改造质量。强化监狱内部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监狱民警和服刑人员一日流程管理制度,推进监狱内部管理标准化、流程化。严格规范监狱执法,建立执法责任机制,实行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二是深入推进戒毒转型发展。加快戒毒机构转型,围绕戒毒工作职能,突出戒治这一重点,调整完善省戒毒局及各戒毒所内设机构。切实加强戒毒医疗,认真落实11部委意见,推动戒毒人员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戒毒人员提供更好医疗服务。强化队伍保障,加大戒毒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沟通,努力将场所医疗机构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单位,同时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就诊绿色通道。三是不断提高特殊人群管控水平。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与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职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提高服务经济增长的成效。全面抓好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以及法律服务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现有个体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等法律服务团作用,拟定司法行政部门帮扶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帮助企业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增强服务民生改善的绩效。围绕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实施,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服务收费,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措施。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三是提升服务依法行政的水平。积极组织广大法律工作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论证,为各级政府出台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措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省政府重点推进的行政权力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积极为政府园区规划、融资投资、企业改制提供法律建议,参与政府重点产业基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论证,协助有关部门优化投资环境,妥善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稳步实施7项牵头和19项参与的改革任务。一是落实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理顺戒毒管理体制,构建新的戒毒系统组织体系,建立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专管所或专门监区,完善安徽特色“三分四期”戒毒模式,丰富“六位一体”戒毒工作内涵。二是严格规范监狱刑罚执行,出台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具体意见,联合法院建立全省罪犯减刑假释统一标准,推行减刑假释工作网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网上公示,开展重点保外人员回访考察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推进监狱执法监督员制度和狱内法庭建设。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打通社区矫正“最后一公里”;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行社区矫正机构“队建制”建设。四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纳入依法治理考核内容,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五是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公证机构法人地位,推进公证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六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完善。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措施,继续推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七是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四措并举、六管齐下”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构建“大政工”工作格局。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状况分析,认真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强化工程,有计划地安排各层级优秀年轻干部到各级党校、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党性锻炼。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选配,统筹考虑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实际工作能力,优化“老中青”梯次组合,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实行完善监狱戒毒所主要负责人向厅党委述职述廉述责并接受评价质询制度、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对其同级党委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三是抓牢素质能力建设。按照提高“五个能力”要求,结合“五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警服务大局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强化律师教育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执业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教育,积极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在工程建设、干部人事、刑罚执行等重点领域,在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持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