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啃老 纸上权利如何“变现”

09.03.2016  07:35
摘要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继江苏、山东等省之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老人拒绝成年子女啃老的权利。

   有的被动,有的主动,啃老成社会常态

  “孩子都上小学了,还在啃老,说起来挺难为情,但这就是现实情况。 ”家住合肥市经开区的李静告诉记者,自己买房的首付是老人赞助,平常带孩子、做家务,也是老人挑大梁。

  大学毕业后,家在外地的李静进入合肥市一家合资企业工作。那时,她和男友收入都不低,每月加在一起有6000多元,合肥二环以内的房价每平方米只有2000多元。他们不想给父母增加负担,决定先租房结婚,再努力攒钱买房安家。但很快,李静的美好愿望被现实打破,“我们2005年在宁国南路一带租了一套两居室,每月房租600元,到2008年,房租涨到1000元房东还嫌少,借口要卖房让我们搬家。 ”

  有了孩子后,买房成了刚需。 “我和爱人的户口都挂在人才市场,不买房孩子就无法在合肥落户,将来上学也会受影响。房价一路暴涨,我们攒的钱距购房首付相差甚远。 ”李静说,她和爱人无奈之下向双方父母寻求赞助,2009年时贷款买了现在的住房。此后,还房贷和抚养孩子的双重压力,让他们成为经济和家务上的双重啃老者,“孩子的午餐和上学放学接送,主要靠老人张罗,老人3天不在家,家里就要乱了套。 ”

  “婆婆让我再生个二宝,说是生下来交给她带,不让我烦神,然后再给我们买一套房子。 ”在蚌埠市民汤女士看来,老人给儿孙花钱出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结婚到现在,她和爱人虽然有独立的住房,但经常开车到两边老人家里蹭饭,第一个孩子也是两边父母抢着带。

  小汤的丈夫大学毕业只上了几个月的班,就在父母资助下辞职创业。小汤则一边协助丈夫打理事业,一边照顾家庭,“父母有条件给我们一个更高的起点,帮助我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我们接受父母的馈赠,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将来再回报父母,给社会创造财富,我觉得这样挺好。 ”

  今天,年轻人啃老已成为社会常态。百度搜索“啃老”词条,会发现这样的数据: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生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

   愿打愿挨,维权无力,法规虽好难落地

  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老人拒绝儿女啃老的权利,引发热议。作为被啃的老人,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

  “拒绝啃老,那怎么可能?我只怕把棺材本都赔上,还不够儿子啃。”3月5日,蚌埠市淮上区裔湾村菜农马大伯说,在农村,如果哪家的长辈没有安排好儿女婚事或是只顾自己快乐、不肯帮忙带孙子,会被别人瞧不起,在村里抬不起头。

  崭新的楼房,独立的农家小院和每年数万元的种菜收入,马大伯夫妇过去和村里大部分人家一样,日子过得安逸滋润。家里有现成的婚房,还备好了置办彩礼、婚宴的钱,但儿子去年领了个城里女朋友回家,说要在城里安家立业,这点家底就不够了。“年前年后儿子凑钱做生意、买车,从家里拿了近10万元,剩下的钱拼拼凑凑还不够在城里买房的首付,将来还要装修新房、付彩礼、办婚宴,样样都要花钱。”眼见别人家的孙子都满地跑了,马大伯说,就是借债,也要在今年把儿子婚事给办了。

  71岁的刘芸老人,自己一身慢性病,仍背井离乡到合肥给儿子做家务、照料两岁多的二宝。为了儿子,老人花光了全部积蓄,每月退休金也大部分花在儿孙的身上。 “外人看着是儿子一家依赖我,实际上我更离不开他们。平常有个头疼脑热不舒服的,都是儿子、儿媳陪我看病,照顾我的生活。”刘芸说,人老了不能“吃钱”,还得儿女照顾,一家人和和美美才是最重要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出于传统观念、对儿女的疼爱和依靠儿女养老等心态,很多老人宁可自己节衣缩食,也要尽全力满足孩子的要求,“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些老人尽管不愿意被啃老,却不知道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马瘦毛长蹄子肥,儿子偷爹不算贼。”一位姓张的合肥老人用这句顺口溜形象地反映了自家的情况。儿子要买车,老张不同意,儿子就“伙同”其老伴取出家中存款。等老张发现,车子已经买了回来。“钱已经花了,又要不回来了,我还能把儿子告上法庭不成? ”老人说,相比被啃老,他更不愿意儿子因此背上“污点”。

  [1]  [2]  下一页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贾学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