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创新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思路 多形式选聘协审机构

19.05.2014  17:51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审分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近日,淮北市审计局出台了《淮北市审计局从协审库中选聘项目协审机构办法(试行)》。该办法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机制上有效降低了协审任务分配环节的廉政风险。

一是坚持优中选优,实现良性竞争。 对一亿元以上的项目(含一亿元)实行竞争方式选择协审机构 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重点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局组成评审组,根据协审机构的人员配备及协审方案进行评分,并综合考虑协审机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等评定协审机构协审项目。

二是采用抽签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对一亿元以下的项目实行抽签分配管理。依据政府下达的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协审项目,在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原则上通过抽签方式选定相应的协审单位,对领导临时交办的项目实行“即送即分”。

   三是执行回避制度,降低审计风险。 严格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和《淮北市审计局从协审库中选聘项目协审机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做好审计回避工作,凡是与协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及抽签分配。其中,对于原承接该项目招标代理或清单编制业务的中介机构,协审单位应回避。

   四是针对特殊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对专业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要直接指定协审单位等情况,必须召开由局主要领导主持的审计业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