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出台《网络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主要程序规范 》

27.05.2017  19:13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迅猛发展,涉及各类网络商品交易的投诉、举报也日益增多。为使网络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合法并使行政相对人获得相对满意的效果,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安庆市工商质监局出台了《安庆市网络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主要程序规范》。
  《规范》特别强调要认真细致地处理好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尽可能掌握职业打假的特点和规律,熟知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对事不对人,工作严谨,处理得当,规范流程,尽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增加工作难度,浪费行政管理资源。
  《规范》指出,在处理消费者举报时,要注意履行职能,做好诉转案的衔接。特别要依法做好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避免行政不作为的风险。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做出、改变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