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醉驾致人死亡找人顶包 凤台交警细查慧眼识破

26.11.2014  04:00

  家住淮南市潘集区田集杨圩村的杨某某,醉酒驾车行驶至凤台县S203线关店乡蔡庄路口时,将一路边行走的行人撞伤后死亡,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杨某某连夜找来朋友张某某顶包,被仔细勘查现场的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慧眼识破,杨某某经抽血送检鉴定其体内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107.85毫克,属醉酒驾车。现杨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3日23时44分许,下着小雨。家住淮南市潘集区田集杨圩村的杨某某,驾驶皖D117XX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凤台县S203线关店乡蔡庄路口时,将在路边行走的一行人撞倒。杨某某在现场围观群众的帮助下,将伤者抬至自己车上,送往凤台人民医院抢救。行驶至丁集乡南铁路桥时,杨某某想把伤者送往潘集区医院治疗,随后返回至肇事路段时,遇到在此路段巡逻的关店派出所民警。

  在查问杨某某的情况时,接警后赶到现场勘查追查的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对驾驶人杨某某展开调查,杨某某矢口否认不是自己开的车,开车的驾驶员到丁集矿去了一会就回来。与此同时接警赶到的县医院120急救车医生确认伤者已经死亡。在民警们的调查询问中,一辆皮卡车驶到现场,下来一人说车是他开的,在民警讯问这位赶来的张某某肇事时间、地点、经过、行人受伤情况时,张某某一样也说不清楚,只承认是自己开的车,民警怀疑张某某顶包的嫌疑较大。

  办案民警在关店派出所巡逻民警的配合下,将两位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详细询问。通过民警们宣传法律和思想教育,及展示调查证据,自称开肇事车的张某某经过十几分钟的思想斗争后承认不是他开的车,他是来顶包的。同住淮南市潘集区在家睡觉的张某某接到朋友杨某某电话,杨说自己喝了酒开车在凤台关店路口撞了人,让其赶快到凤台县丁集矿路段就说车是他开的,杨某某电话中没有告诉他人已被撞死。案件真相大白,杨某某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其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07.85毫克,属于醉酒驾车肇事,由杨某某导演的顶包闹剧被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