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监督 政府尽责执行 安徽法援撑起法治晴空[安徽法制报]

09.04.2015  12:32

本报讯 5年来,安徽法律援助工作走出一条漂亮的上扬曲线。4月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2010年以来,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从年2.4万件增长到年6.6万件,受援人数从年2.7万人扩大到年7.2万人,直接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8.7亿元。成绩的取得,是人大与政府各对口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结果。

早在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就明确把低保、优抚、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国家救济等5类人员作为法律援助的对象。国务院出台《法律援助条例》后,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又修改地方立法,在国家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7类法律援助事项。同时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可以补充法律援助事项、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为了监督地方落实情况,2014年,省人大还专门组织2个执法检查组,到4个市及所属县区检查《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

针对省人大执法检查的结果,省政府专门行文,明确要求将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等列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中有14个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如土地林地承包、征地拆迁补偿、产品质量、企业改制、就学、就医、就业等民生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

作为法律援助工作具体实施单位,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近年来致力于健全法律援助体系。纵向上,建立省、市、县、乡、村(居)五级的法援工作组织网络,保障法律援助资源需时可得。省、市、县区三级共有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125个,97%的窗口位于临街一层,在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509个,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17161个,覆盖率达97%。横向上,广泛延伸行业触角,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信访、高校、监狱、部队、人武部及其它行业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02个,在全省看守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0个,在全省律师事务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08个,将法援服务送到千家万户。(都勇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4月9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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