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发挥高校执纪审查协作组作用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8.01.2018  11:50

2017年以来,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充分发挥省属高校执纪审查协作组作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有力提升了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先后处理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8件,其中,立案审查13件,组织处理15人,党政纪处分15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

优化资源配置。 驻厅纪检组按照“区域相近、大体平衡、便于管理”的原则,将省属高校分成3个片区,成立3个执纪审查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一名驻厅纪检组同志负责联系协调,负责对应一个片区的执纪审查工作,遇有重要问题线索,则由驻厅纪检组根据情况整合力量,实行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跨区交叉办案。

规范审查程序。 执纪审查协作组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人一审批,一次一审批,由驻厅纪检组组长负责。审批后,以驻厅纪检组名义向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基本查清拟作轻处理的,移交高校纪委立案审查;问题重大拟作重处理的,由协作组直接立案审查,审查结束移交学校研究处理。调查中,如发现违纪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的,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共同研判,并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明纪律要求 。协作组建立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制度,明确要求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报告,提出“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越权处理有关事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不准单独开展外查、谈话,不准私自保存、处理审查材料,不准接受调查对象或相关人员任何宴请、礼品、纪念品等。

打造过硬队伍。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注重在执纪审查中强化纪检干部业务能力的锻炼培养。有针对性的进行人员组合搭配,实行老中青结合模式组建骨干团队,由业务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负责帮带年轻同志,手把手指导办案技巧,面对面传授办案经验,重点学习执纪审查的思路、对策和方法,做好业务传帮带。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重大问题全体成员集体研究,一起分析,互相学习,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