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托“双责”——安徽厅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纪略

14.06.2015  18:37
 

信息来源:2015年6月11日中国国土资源报第2版   

本报记者 洪曙光  通 讯 员 方 魏  

5月25日,安徽省委考核组对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在考核总结时,对安徽厅相关工作充分肯定。  事后,一些干部职工回忆起过去少数干部因违法违纪被依法依规处理的情况,对近些年来厅系统风气的好转,正气的提升,发出由衷的感慨——不容易!

  织密织牢惩防体系  

近两年来,安徽厅党组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研究出台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的具体办法,在全系统实行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

  安徽厅法规处负责人介绍说,从2013年开始,该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土地整治项目区报件受理审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市县级发证协议出让审批及公示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目前,省级国土资源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32项减为14项,减少率达56%。同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建设用地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矿业权审批时限由28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地籍测绘类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全面清理权力清单,原有229项行政权力事项仅保留63项,精简了72.5%,并设定追责情形561类。  

加强巡视制度建设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铁腕’,工作再忙也要抓巡视。”安徽厅党组书记、厅长孙爱民如是说。为此,安徽厅出台系统内部巡视办法、厅管干部管理若干意见、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行政问责制度等,力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立2个巡视组,每3年对16个市局和厅属各事业单位实现巡视一遍。与此同时,安徽厅在全系统全面推行“3年、5年、8年”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组建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从源头上把好“用钱关”。

  突出重点惩防结合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严把重点关口。为此,安徽厅把选人用人、作风纪律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

安徽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自2013年以来,每年每名厅领导下基层调研均达到15次以上,实际天数都超过30天,共解决基层反映的实际问题320多个,形成调研报告20余篇。今年4月~5月间,安徽厅组成10个督查组,开展了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督查和调研活动。  

此外,该厅对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情况、“裸官”、“吃空饷”等实施“地毯式”清理,共清理在企业兼职19人、系统内各类兼职人员111人。对行业社会组织进行撤并整合,清理吃空饷人员3人、超职数配备干部2人,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安徽厅开展了整治土地管理不规范和征地补偿安置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105件。“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根本上说,国家利益就是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利益是落实‘两个责任’内在的本质要求。”孙爱民这样认为。

落实“三转”不折不扣 

 安徽厅党组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召开全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厅党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突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责任;要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必须设立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省辖市局不得少于3人、县局不得少于2人,其他设立党总支或支委会的单位必须设立纪检委员。

  2014年,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4件,已办结174件,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约谈35人。厅党组直接指导查办了某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所属企业违规参与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某直属单位会计梅某贪污公款、休宁县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弄虚作假、伪造省政府批文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并对厅机关4名违法违纪涉案人员以及4名市、县(区)局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提出党政纪处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