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复查

10.03.2016  10:07

 

 

今年以来,各地根据省司法厅、民政厅、法宣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复查工作。

合肥市:对全市2004年至2012年间获得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55个村居进行全面复核审查。此次复查按照村居自查、县区督查、市级复核的程序进行。在综合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情况后,该市将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档案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宿州市:按照自查、县区督查和市级书面审查、实地抽查、公示名单等方式进行。目前,全市自2004—2012年命名以来的五批43个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全部完成自查,各县区主管部门进行了督查。下一步,市司法局、民政局、依法治市办将联合对各村(社区)进行实地抽查,公示名单,向省司法厅上报复核意见。

阜阳市:在各县市区前期自查、督查、复核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的复核报告,3月7日起,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考核组深入8个县市区的农村、社区,实地抽查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管理情况,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必查对象,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抽查对象。届时,审查组将对复核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县市区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审查复核不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规注销其相应称号。

滁州市:全椒县组织检查组对全县的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天长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赴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并做好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总结汇报、台帐资料整理组卷、电子及纸张材料的报送等工作。凤阳县对全县8个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实地督查,并及时向有关村(社区)作了简要点评,现场反馈存在问题。

六安市:对获得全国、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51个村(社区)落实全国、全省创建标准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工作开展情况。复核审查结束后,将复核审查结果将面向社会公示。

马鞍山市:按照自查、督查、复核、审查四个阶段,对全市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分布情况和对应的司法所进行梳理、公示,并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标准和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基本标准发放给每一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供其对照自查。目前,该市依法治市办联合民政部门对全市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并在每个县(区)评选出一个做得较好的村(社区),组织本县(区)其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前往观摩、学习。

          宣城市:市县乡村三级联动,通过自查、初评、联合审查等途径,对全市30个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复核复查“回头看”活动。活动采取实地督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询意见等多种方式,对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复查。重点审查了各“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授牌以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9项否定性情况,同时,通过设置村不良信用户不超过授信户5%等硬性指标,来进一步弘扬公民诚信道德,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下一步,该市还将根据各县市区的督查结果,联合民政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综合各地报送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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