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乡司法所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座

26.11.2014  19:16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11月20日上午,在旌德县兴隆乡党委精心组织安排下,旌德县委党校讲师团来到兴隆乡政府,为兴隆乡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知识讲座,兴隆乡司法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认真学习讲座内容。

  讲座结束后,该乡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每个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是责任更是义务。作为司法干部,大家毫无疑问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后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人人学习,人人践行,让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发扬光大。(吴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