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将抵押房产偷偷租给他人 539万买的房退不掉

29.12.2015  08:00

  今年4月,合肥市民黄先生通过网上竞拍的方式,花500多万元拍得一处商用房,没想到房子拿到手没多久,另一伙人手持与原房主的租房合同,强行将房子占了去。面对退不能退、用不能用的房子,黄先生不知该如何是好。

  参加司法拍卖539万竞得房产

  据了解,黄先生通过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这处房产的拍卖信息,“是司法拍卖,房子位于颍上路与义井路交口附近。”黄先生称,他觉得房子位置不错,拍下来可出租获取收益,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出资参与竞拍。

  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黄先生以539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得该处房产,陆续拿到了拍卖过户裁定书、房产证、产权证等证明材料,法院也将房产实际交付给了黄先生,“这些材料办好了,就说明房子是我的了。”

  黄先生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寻找租赁方,没想到,房子还没租出去,就被一伙人撬门入室强占,宣称手里有一份租赁合同,表示这房子他们早已租过了。

  有人撬锁闯入称已租到2028年

  黄先生回忆,自己是7月4日上午才得知此事,“中介给我打电话,说是有人将锁撬了,把房子占了。”黄先生大吃一惊,赶紧去查看,没想到占房子的人理直气壮,还拿出一份租赁合同。

  占房子的人告诉黄先生,这处房产的原所有人欠他们300万元债务,于是和他们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用租房子的形式抵债。更让黄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份租赁合同的期限竟然是2009年到2028年。

  黄先生无法接受,因为竞拍之前他仔细看过拍卖公示,上面明确写着“拍卖标的无租赁关系”。黄先生说,如果房子有租赁关系,应该在拍卖公示上写明。

  黄先生先后去了派出所、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拍卖方求助,对方均表示他确是房产现所有人,不过暂时也没有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黄先生走司法途径,起诉侵占人。考虑到起诉费时费力,黄先生退而求其次,提出希望退房,也遭到拒绝。现在黄先生很苦恼:花500多万元买来的房子,明明属于自己,可是用也不能用,退也退不了,到底该怎么办呢?

  原主人捣的鬼将抵押房产偷租

  黄先生为何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呢?记者多方联系,经了解,黄先生所拍房产的原所有人,于2009年将房产抵押给一家典当行,逾期未能还款后,典当行依法向法院提请对房产进行查封拍卖。

  记者从负责拍卖的法院了解到,在与典当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上,原所有人承诺房产无租赁,并签字画押,法院受理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调查和公示,在拍卖前一年多的公示期中,没有人向法院申报相关材料,于是法院认定该房为“空房”后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并在拍卖公示上写明拍卖标的无租赁关系。拍卖成交后,法院已将该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房产证也过户到买受人名下,法定执行程序已终结。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拍卖的材料由拍卖方提供,拍卖之前的法律程序已经都走了一遍,是符合流程的,而且既然拍卖是正常进行的,也下达了拍卖裁定书,该中心无权退房。

  辖区警方则表示,接到黄先生的反映后,他们多次前去了解情况,并就此事咨询了警方法制部门和法律界人士,最终还是建议黄先生走司法途径处理此事,也就是去法院起诉侵占了黄先生房产的人。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套房产确实是归黄先生所有,但无论是辖区警方、拍卖方还是负责拍卖的交易中心,暂时都没有好办法帮黄先生拿回属于他的房产,要想拿回房产,只能走司法途径。

  律师观点

  建议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侵占人

      记者咨询了安徽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律师,李律师表示,黄先生可向法院起诉侵占人,要求对方清退,赔偿因对方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 “虽然麻烦了一点,不过可能是目前最好的方法了。 ”李律师称,黄先生的胜诉几率很大,而且相关费用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