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第一批省战略性 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通知 皖政秘〔2015〕166号

22.09.2015  13:4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精神,省政府确定了第一批14个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分别是:

合肥新站区新型显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合肥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合肥高新区智能语音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合肥、芜湖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亳州谯城经开区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蚌埠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硅基新材料集聚发展基地

阜阳太和经开区现代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滁州市经开区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马鞍山经开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芜湖鸠江经开区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芜湖三山经开区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宣城宁国经开区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铜陵经开区铜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安庆高新区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所在市、县和开发园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推进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企业,确保完成基地各项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基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推动我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