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涉企收费“阳光减负”
23.07.2014 18:53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日前,省政府决定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由省物价局牵头,省编办、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合对涉企收费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 “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此次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清单范围;开展自查自清;确认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标准;确定服务责任;确定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和严格责任追究八项内容。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以及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等五个部分,分部署、自查、审核和公布实施四个阶段完成。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经省政府审定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同时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事项在本部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并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收费清单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运行和监管。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3.07.20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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