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实施意见,要求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

26.02.2016  08:21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6日讯 (记者:徐军)省 政府办公厅2月25日发布《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提出了强化投入保障、推进统筹整合、创新支持方式、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的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省财政和省直部门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要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素,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省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加强与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对接,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脱贫攻坚支持投入力度,资金规模与全省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市县两级政府比照省里做法,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

  意见强调,除各种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资金、救灾资金及其他国家规定有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将中央、省、市、县安排的扶贫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财政撬动的社会资金等各类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全部纳入整合范围,聚焦投向贫困地区。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巡查制度,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资金、项目的动态和常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