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意外离世 丈夫欲独占死亡赔偿金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女儿离世,让七旬老翁刘老汉,饱尝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老伴的撒手而去,让他的整个精神世界坍塌了。
为了晚年生活有份保障,刘老汉向女婿索要女儿死亡赔偿金中其应得的部分。多次被女婿拒绝后,翁婿二人对簿公堂,刘老汉不禁老泪纵横。
家住界首市沙南某村的王某1997年经人介绍与邻村的刘某相识,并于5月1日举办婚礼,正式结为夫妻。婚后,夫妻二人育有一对儿女,生活上相互扶持,吃苦耐劳,很快盖起了两层小洋楼。在外人看来,一家四口过得幸福美满。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2月11日,妻子刘某突然患病,在当地一家私人诊所医治时,不幸身亡。经有关部门鉴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后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医患双方达成协议,死者刘某的亲属一次性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
按法律规定,这些钱应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亲共同享有。王某却将这30万元全部据为己有。刘老汉和老伴考虑到外孙、外孙女年龄尚小,花钱的地方多。于是,未主动开口找女婿索要赔偿金。
不料,刘老汉的老伴始终不肯接受独生女离去的事实,抑郁成疾。在女儿去世半年后,她便撒手而去。刘老汉想到自己孤苦伶仃一人,常年体弱多病,晚年生活无依无靠,于是向女婿提出索要部分赔偿金。
这一提到了钱,王某马上变了脸,不再像往常一样客客气气,而是冷言冷语,拒绝老丈人的要求,最后干脆躲起来不见面。
走投无路的刘老汉迫于无奈,将女婿王某告上了法庭。
2014年3月,法院一审开庭。在法庭上,法官试图对翁婿二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希望他们能够和平解决,但是王某认为到手的钱就是自己的,尽管法官苦口婆心地给他讲解赔偿款的分配规定,但王某以要抚养一对儿女为由,坚持一分钱也不给老丈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王某应付原告人民币7.11万元。
但被告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对王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
拘留期限届满后,王某依然不思悔改并违法悖理地将财产转移对抗执行。
为了维护法律威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很多人以为,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不会有什么后果,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对于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量刑最多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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