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示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中心城区等都有修改

26.08.2018  23:51

  近日,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其中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进行了主要修改。

  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皖政秘〔2018〕163号),我市组织开展了《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的编制工作。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公示时间

  2018年8月25日—9月24日

  二、规划公示载体:

  (一)铜陵日报;

  (二)市民论坛网

  (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四)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五)铜陵市城市展示馆(地址:铜陵经开区华山大道旁,翠湖公园西侧,市公安局对面)。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及相关网站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来访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编研中心(501室)。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编研中心,邮编:244000;电子信函可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有效反馈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联系人:史惠敏、朱国安,咨询电话:(办)0562-2813207、18856205475 (史惠敏)、18932446470(朱国安)。

  四、规划主要内容

  详见《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方案简介。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

   《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方案简介

  一、修改背景

  2017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铜陵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指导铜陵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及时应对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我市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是极其必要和非常迫切的。

  目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我市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也通过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

  二、修改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

  规划修改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理念,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落实空间规划,优化用地布局和各项设施规划,奋力争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打造沿江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二)坚持“有限修改”原则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保持规划年限不改变、发展战略定位不改变、发展方向不改变、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按照新时代国家战略、“多规合一”、构建生态网络等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规划动态维护,重点修改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规划内容。

  三、修改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修改技术路线为“55533”,即:坚持“五个不变”,围绕“五类问题”,突出“五个聚焦”,按照“三个层次”,采取“三大举措”。

  “五个不变”:按照有限修改原则,保持规划年限不改变、发展战略定位不改变、发展方向不改变、市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五类问题”:按照本次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目的,修改集中在原规划与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上位规划、中央环保督察、城市转型发展要求不适应的内容和衔接区域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等五类问题上。

  “五个聚焦”:重点聚焦在中心城区、长江沿线、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民生保障等五个方面。

  “三个层次”: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要求,规划按照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进行相应修改。

  “三大举措”: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采取减(建设用地调出)、增(建设用地调入)、调(建设用地性质调整)三种方法进行修改。

  四、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充实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优化空间管制规划等内容。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局部调整城市开发边界、增加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等内容。中心城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优化土地使用规划、优化市政设施规划等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

  1.深化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衔接区域性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依据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优化、调整G3公铁两用桥、G347、 G236、G330、沪渝高速朱村下线等国省干道线路。结合东部城区路网规划研究成果,优化铜陵北站与铜陵站快速联系通道。根据铜陵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成果,调整、优化合温铁路(合庐铜池)、铜枞宜(市域规划交通1号线)等。

  2.优化港口码头和岸线布局

  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本次规划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依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取消顺安河、灰河、大通三个作业区的生产岸线,缩减金牛渡、横港、长湖滩、老洲等作业区,优化、调整枞阳港区,保留大通上峰码头。

  3.构建市域生态网络格局

  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衔接铜陵市生态网络规划,由原规划的“两廊道三斑块十单元”调整为“一江、五廊、七区、七核、多点”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

  4.充实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按照住建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衔接《铜陵市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保护规划》和已上报的历史建筑名录,增加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内容。

  5.优化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依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适当调整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范围,将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部纳入禁建区,主要集中在大铜官山和浮山等地区。

  (二)城市规划区修改

  1.微调城市开发边界

  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衔接铜陵市空间规划和铜陵市城市生态网络规划,对城市开发边界进行局部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依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衔接《铜陵市生态网络规划》等,在保持原城市开发边界面积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对城市开发边界进行微调。主要调整地点为铜陵经开区北部、市示范园区和大铜官山周边。

  2.增加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要求,衔接铜陵市空间规划和城市生态网络规划,划定永久性城市绿带,提出永久性城市绿带管控措施。

  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布局钟仓河绿带、朱永路绿带、顺安河-红星河绿带、青山核心保护绿地、宁安高铁绿带、青通河绿带、京福高铁绿带、铜都森林公园叶山林场、沪渝高速公路绿带等,总用地面积约为5126.69公顷。

  (三)中心城区修改

  1.调整优化土地使用规划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修改总体思路是“四落实一衔接”,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要求,落实省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上位规划,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落实城市转型发展需求,衔接空间规划、生态网络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具体举措是“减、增、调”,“”为建设用地调出,“”为建设用地调入,“”为建设用地性质调整。

  (1)减(建设用地调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结合铜陵城市转型需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出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布局思路,优化商业布局,推进邻里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便民生活圈,规划共调整地块8处,用地总面积约55.01公顷。

  落实城市修补需要。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保障城市安全等需要,规划共调整地块18处,用地总面积约102.46公顷。

  落实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要求。推进“多规合一”,消除规划差异,纠正实施偏差,规划共调整地块6处,用地总面积约10.76公顷。

  2.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按照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本次规划修改道路线形衔接道路设计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公共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城市建设和项目的实施,主要涉及G330(市区段)、G236青通河大桥、沪渝高速朱村下线和义安路北延高架衔接道路工程规划设计,以及优化调整义安路、临津路线型等项目。

  3.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本次修改契合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衔接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专项规划,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等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得到进一步落实。

  本次规划修改在保持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总规模不变前提下,共调出(调入)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54.10公顷,调整建设用地性质总面积约275.50公顷,涉及90个斑块用地调整,总面积约629.60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29%,修改幅度适宜。规划修改后,用地构成中减少了三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增大了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的面积比例,修改后的用地构成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2.市域岸线利用规划图

  3.永久性城市绿带布局图

  4.中心城区布局2018修改版调整

  来源:铜陵市城乡规划局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毛书兵
皖北城际铁路网规划修改?安徽省发改委披露新进展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中安在线
淮南凤台何时“撤县设市”?安徽省民政厅回复网友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