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教育局“三严格”遏制“四风”打造节俭清廉年节

23.02.2015  11:35

春节是贪腐现象易发高发期。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怀远教育局按照省、市委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三严格”,努力打造轻松、节俭、祥和、清廉的过节 “新常态”。

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为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怀远教育局要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春节期间,要坚决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守“十条禁令”: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团团伙伙、迎来送往或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怀远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三公”消费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规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把“十条禁令”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社会风气的形成。

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织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十条禁令”中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顶风违纪将从严从重查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党委(党总支、支部)、纪委工作不力、放任纵容,导致违规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事件的,严肃追究党委(党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县教育局纪工委、监察室将适时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行为组织明察暗访,并欢迎党员和群众监督举报。(蒋玉升 特约通讯员:乔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