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班在铜陵举办

30.01.2018  11:50


            1月25日至26日,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在铜陵举办全省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市文明办、民政局分管领导及志愿服务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光权,铜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昌红梅,省文明办副主任刘涛等出席开班仪式。

          高光权副厅长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各级民政部门 一要 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志愿服务工作是新时代赋予民政部门的新使命、新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履行《志愿服务条例》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民政部门要践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进一步凝聚共识,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的职责使命。 二要 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志愿服务政策法规的创制和落实、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等四项工作,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组织化、规范化发展。 三要 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各地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一方面,要率先整合民政内部资源,充分发挥广大城乡社区和民政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协作,争取文明办、教育、团委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民政部门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省文明办副主任刘涛指出,各级文明办和民政部门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立法精神,精准把握《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文明办的牵头作用,切实在立法精神上学懂,在法定职责上弄通,在管理服务上做实,提升志愿服务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培训班邀请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志愿服务处主任科员万敏对《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背景、逻辑框架以及赋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等进行了详细解读。省文明办创建处负责人、合肥工业大学志愿服务专家分别围绕我省志愿服务发展和志愿服务项目运营作专题辅导。铜陵市民政局、马鞍山市文明办等6家单位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培训期间还在铜陵市幸福社区、天井湖社区进行了志愿服务现场学习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