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推出一批专业律师所和专业律师 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的指导意见

08.09.2016  21:06

本报讯(记者钟政林)医院有专科特色门诊,商场有品牌专卖店,到2020年,我省律师行业也将出现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日前,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的指导意见》,将鼓励、引导、扶持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执业专业化分工,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专业化分工体系,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全省律师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专业化分工的具体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全省律师行业对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达成普遍共识;省辖市城区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和县(市)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内部专业分工相对明晰,3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内部专业分工比较明确;省辖市城区初步形成或建立2~3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各项配套机制逐步健全,各个业务领域专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指导意见》规划了专业化分工的三种主要模式:一是实行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工。根据律师业务特长和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法律服务领域类别划分,实行律师业务服务团队化或部门化管理,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形成分别为相关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团队或部门。二是发展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业务特长和业务开展情况,组建或发展主要为某一或某类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三是打造核心业务品牌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业务特长,做精做强某项或某几项核心业务,形成具有一定业务品牌的律师事务所。

为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省司法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包括创新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模式,鼓励律师事务所打造专业化平台,实行案源拓展与案件承办前后台制度。改革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模式实行与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相配套的收入分配机制,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实行专业化。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律师专业化教育和培养,培养专业带头人。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编制并公布全省实施专业化分工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化律师名册,并在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中予以适当加分,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行业人才推荐选拔中给予倾斜。

省司法厅要求,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应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鼓励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好的地区及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累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为推进全省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提供实践经验和智力支持。

稿件来源:2016年9月8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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