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会同省高院联合发文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11.05.2016  10:23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省直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日前,省厅与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共同推进我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律师协会建立专门的律师人才库,提供驻点值班和专案服务。人民法院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诉讼服务中心公示律师人才库信息,设立律师工作室,并为律师值班提供便利和保障。《实施办法》明确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程序、任务内容、工作步骤和经费保障,同时为今后建立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络协调制度奠定了基础。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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