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为推销电视剧向电视台采购人员行贿145万

07.08.2015  11:25

  中安在线讯 为推销影视剧,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副经理陈亮向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节目购销中心副主任张文旭(已判刑)行贿145万元。记者从凤台县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分别对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对陈亮判处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

  2011年11月3日,经张文旭推荐,安徽广播电视台购买了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发行的电视剧《团圆》的著作权使用权。陈亮作为影视公司负责该电视剧发行的副经理,于2012年下半年,在安徽省合肥市其住的酒店内送给张文旭回扣款60万元。2013年上半年,在安徽省合肥市张文旭车内送给张文旭回扣款60万元。2013年2月6日,经张文旭推荐,安徽广播电视台购买了上海西岸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的电视剧《我的妈妈是天使》的著作权使用权。陈亮作于2013年年底的一天在安徽省合肥市张文旭车内送给张文旭回扣款25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由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亮给予国家工作人员145万元回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应依法惩处。陈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陈亮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判处其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该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李旭东 万其明 记者 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