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到手“妹妹”蒸发 步步设套只为骗钱

14.11.2014  18:56

  11月11日,烈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婚姻诈骗案。

  11月2日,烈山区宋疃镇村民董某来到烈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2013年9月份,其亲戚李某给自己介绍了一名自称张某的女朋友,经一年多的相处后,董某将5万元彩礼送至张某家,筹备婚礼时,张某不见踪迹。

  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侦查员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展开深入调查,董某的婚姻介绍人李某声称“张某”是其朋友陈某的妹妹,自己并不知道张某的真实情况。经多方侦查,民警于11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真实姓名叫刘艳(化名),据其供述,2013年9月份,陈某找到刘艳,称烈山区有一家人要为儿子找媳妇,陈某让刘艳冒充其妹妹介绍给董某,与董某相处期间,陈某又多次在相山区一村民家中,召集蒋某等人冒充刘艳的母亲及家人,以“见面礼”“订婚礼”等理由诈骗受害人5万余元现金及烟、酒、鸡、鱼等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艳已被刑事拘留。(淮北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