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意识 担当普法责任

30.09.2017  11:01

 

 

 

9月28日,省法宣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时侠联带领检查组对安徽日报报业集团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组一行听取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观看法治宣传教育书画摄影展,查阅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参观了集团报史馆和机关党员活动室。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郭强,党委委员、副总编辑洪波等领导陪同检查。

时侠联对安徽日报报业集团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尤其是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安徽日报报业集团高度重视履行普法责任,善于创新开发普法载体,积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普法成效比较明显。时侠联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和特定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媒体等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自觉履行普法社会责任。

就进一步深化普法责任制工作,时侠联强调, 一是更加注重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 安徽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尤其是安徽日报,影响力大,是主流媒体,其权威性、凝聚力不容置疑,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二是更加注重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注意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媒体优势,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形成正面的舆论引导,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三是更加注重运用典型案例普法。 典型案例是生动的法治实践,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围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报道,利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新风,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法治正能量。 四是更加注重回应人民群众法律诉求。 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律诉求,把法治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帮助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在回应诉求过程中,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是更加注重发挥媒体优势开展公益普法。 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优势,主动对接执法普法机关,挖掘并正面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尤其要注重宣传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法治人物,为“七五”普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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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法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