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肥召开

30.09.2017  1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完成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报送工作,9月29日,省法宣办召开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学习了《关于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等文件,并就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业务辅导,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法宣办副主任杨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法宣科科长,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杨晏平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既是当前司法行政改革任务的要求,也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更是实现以案释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力争选出具有安徽特色的优秀案例录入到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以此检验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水平。

杨晏平要求,全省各地和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扎扎实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省法宣办要将案例选编工作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在安徽普法网和安徽司法行政网上提供公开查询,适时汇编成册,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进行学习宣传。

就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杨晏平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法宣办成立法治宣传教育案例选编工作小组,各市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选编会议精神,选择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文字基础好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突出案例选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内容丰富,来源众多,要结合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选取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件进行选编。三是注重案例选编标准。案例选编工作要坚持依法、典型、规范、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循指导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可公开性的标准,选编的案例要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貌,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新形势下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四是强化联系协调,按时按质按标准报送。各市法宣办要加强与各县( 市、区)的沟通联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内、系统内的沟通联系,案例选编既可由下而上的逐级报送,也可由各市、各成员单位由上而下协商选编。要严格案例选报程序,严格执行序时进度,严格规范选编质量,确保高质量的完成选编工作任务。

(厅法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