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多部门联合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06.01.2015  11:53

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宿松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对取得运营资质的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情况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校车运行路线、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及校车维修管理等情况。实地察看校车的车况、线路设置、停靠站点,车辆运营情况等。督查组现场了解了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所在乡镇及学校,学校与驾驶员、与乘车学生家长是否按要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等问题;并就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对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及车辆驾驶员进行了现场法制教育和依法整治,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督查组要求,各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要根据有关规定完善校车许可申请资料和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对本辖区校车安全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了解乘坐校车学生数和校车线路变化情况,加强学生乘车及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与随车照管人员做好学生乘车的交接等工作。

督查组强调,学生乘车安全维系千家万户,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源头监管常态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集体乘车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张华 特约通讯员:杨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