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内部审计条例执法检查

10.11.2015  07:05

  11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分赴合肥、阜阳、蚌埠、宣城、芜湖等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王翠凤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指出,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常态化开展内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充分认识内审工作的重要作用。要以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重大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作为内审工作的重点,科学制订内审项目计划,不断提高内审项目质量。要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提升审计手段和技术方法。要加大内审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内审执行力,有效维护经济安全,促进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