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探索建立“谁执法 谁普法 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机制
14.04.2016 08:3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宣城市委出台《市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的学法用法新机制,提高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
为推动建立这一新机制,该市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制实施的决议,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此外,该市还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切的问题,每年确定1到2个联系点(村、社区或企业),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解决联系点相关涉法事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浇灌普法”向 “精准普法”转变,实现全市普法工作的协调发展。(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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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1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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