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教育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防溺水
为切实做好预防溺水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蒙城县教育局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每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早预防,有计划地开展系列防范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安全教育机制。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工作摆到学校安全工作首要位置,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学生珍爱生命签名、黑板报、电子游动屏幕、班校会、国旗下的讲话等有效途径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特别关注和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通过家访、《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防止溺水事故的有关事项告知家长,督促学生家长落实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特别要重视子女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让子女在沟、塘、河、渠、取土深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玩水或游泳。
课前、课后提醒制度。各学校任课教师在每天上课前和放学前要用2至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并记录在《班级安全工作日志》上,提醒学生不私自到沟塘河池玩耍、不私自下水戏水。
学校周边安全协作机制。各学校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坑、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学校教职员工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家也能得到有效监管。
事故通报预警制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学校主动与公安、通信、气象等部门联系,利用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介建立本地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和高温天气预防溺水通报预警制度,及时通报警示。
责任追究制。教育局对预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不定期不间断抽查督查。对工作责任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李春联 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