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建立五项制度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

29.04.2016  10:37

 

 

一是建立法治课即时反馈制度。学校和听课学生根据法治副校长授课的实际情况,从教学设计、案例选择、教学方式、总体感受等方面给予评价,并附上意见和建议,即时反馈给法治副校长本人,以提高授课针对性。

二建立法治副校长“月见面”制度。法治副校长每月安排半天时间,集中指导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协助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

三是建立学期交流座谈制度。法治副校长每学期与学校领导班子、教师及家长开展一次交流座谈,建立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帮教档案,协助学校做好家校沟通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法治教育机制。

        四是建立年度教育培训制度。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综治、教育等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法治副校长的业务培训或法治教育研讨会,帮助、指导法治副校长做好学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是建立综合考核评优制度。司法行政、综治、教育部门每年联合对各校法治副校长上年度工作履职情况开展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法治副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解聘并向派出单位通报解聘原由。(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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