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30.11.2016  14:40

为推进教育公平、实施精准扶贫,安庆市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享有同等标准的政策支持,以实际行动践行“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的承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今年全市8606名贫困高中生受益,财政补助金额达639 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制定的实施意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同样享受该政策。免除的学杂费中,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

据悉,今年财政补助资金已拨到普通高中,已收取学杂费的普通高中,向符合条件的学生退还已缴纳的2016年秋季学期学杂费。目前,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费全部退还到位。(特约通讯员: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