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首批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摇号分配173套房源

29.09.2014  23:33

  中安在线讯 9月29日上午,庐江县在县政府会议中心举行首批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摇号分配仪式。此次摇号共分配房源173套,从200余户申请家庭中筛选出符合首批公租房条件的173户家庭代表参加摇号。

   庐江县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首次摇号

  本次摇号采用电脑自动选号,由电脑分别摇出保障家庭顺序号和配租房源顺序号,依据相同顺序号,确定保障家庭的配租房号。根据申请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先分两组、再按照房源地点分批次进行摇号,第一组,分配对象为申请家庭成员中残疾人或70岁以上行走不便的成员,经主动申请批准参加底层摇号。第二组申请家庭成员无行走不便的成员或有无行走不便的成员未申请参加底层摇号。

  第一组,13户分配房源为第一层,第一批次为惠民小区一层10户,第二批次为五里路一层2户,第三批次为万家世纪城一层1户(直接产生房号5#101)。第二组,160户分配房源为非底层,第一批次为惠民小区69户;第二批次为五里路45户;第三批次为万家世纪城46户。

  整个摇号过程,由现场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并聘请公证部门现场全程公证,以增加操作透明度,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相关工作人员在监督代表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屏幕显示状态下对两组摇号结果进行打印、整理、签字、盖章。公证人员现场确认摇号结果并出具公证文书。然后,主持人现场宣读全部摇号结果,电视台完整摄像。摇号确定的保障家庭名单和配租房号将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两房并轨”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受益

  为进一步有效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庐江县自2014年起实施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后,供应对象并轨,租金标准并轨。根据保障对象收入状况不同,收取梯度租金(或发放不同标准的租赁补贴资金),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房房源使用效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该县“两房并轨”后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收入标准由原来人均可支配收入684元/月调整为1109元/月,且将在城镇有稳定职业的新就业人员、来庐务工人员和进城居住农民纳入保障范围;住房保障标准由原来人均15㎡提高到16 ㎡;补贴标准由原低收入家庭每月8元/㎡调整为低收入家庭每月8元/㎡、低保家庭每月10元/㎡。

  保障范围的调整,一方面将原来收入超标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解决了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来庐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扩大了受益面,另一方面对解决原廉租房入住以后,由于收入变化不再具备居住廉租住房条件时,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调整保障,是退出机制的有益补充,保障对象可继续享受保障,保障房管理者可缓解退房阻力。

   十部门联合审核确保保障房分配公正透明

  为确保每一套保障房保障公正、保障透明,避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保障房,造成政府资产被不良占有,庐江县严格执行保障房分配过程中“三审二公示”制度,规范保障房的申请、审核、分配、退出制度,十部门联合审核动真格,将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分别与公安局的户籍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残联的残疾人残疾证办理信息,房管局住房登记信息,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职工公积金缴存信息,工商局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地税局和国税局纳缴信息,人社局的职工社保纳缴信息,农机局的大型农业机械购置信息一一比对,各相关部门对比对结果出具证明,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对结果负责。

  县住房保障领导组再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比对信息县住房保障领导组组织县房管、财政、庐城镇、监察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的财产、住房和收入情况集中审查,最终集体确定符合保障对象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登记为保障对象。审核过程真正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部门联合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做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阳光操作,从源头严把准入关。(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