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审发表“廉政演说”称参股拿工程是为了工作

31.07.2015  10:04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我为官几十年,一直能坚决抵制腐败的诱惑,没收过一分钱,对家人也提出不要收钱的要求。”昨天,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的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原主任王尔发,否认公诉机关对其涉嫌受贿近百万元的指控,并在庭上高调发表了廉政演说。 

国土系统多人已落马

今年60岁的王尔发,被查前任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主任。在此之前,王尔发一直在马鞍山市工作,曾任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10年。

“王尔发在马鞍山市当国土局长时,就曾被有关部门查过,但后来顺利过关。”采访中一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原本以为平安无事的王尔发,顺利调入省国土资源厅,曾任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主任、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主任、省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主任等职务。

令王尔发没想到的是,该来的始终还是来了。2013年,省国土资源厅系列案件爆发,厅长陈良纲、副厅长杨先静均被查,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及规划处原处长孔繁茂、下属地质博物馆原馆长蒋立爱、宿州市国土局原局长贺平等也落马。

王尔发也没能躲过这场风暴。2013年3月11日,王尔发被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同年3月27日被合肥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巨额出资款别人代付

昨天上午,王尔发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王尔发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主任期间,与北京的汪某、王某结识。经三人商量共同成立两家公司,利用王尔发职务便利,参与寿县正阳关土地复垦项目获取利润。同年8月17日,王尔发出资25万元,与汪某在北京成立中恒日辉(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中恒公司又与王某控制的北京创成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新源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源公司”)。在成立新源公司过程中,依约定王尔发需出资97.5万元。然而,王尔发称没有资金,汪某为顺利获得寿县正阳关土地复垦项目,为王尔发出资97.5万元。

公诉人称,2009年9月,新源公司与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下属的安徽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六安市寿县正阳关土地复垦项目的协议。2011年,新源公司收到安徽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转款7022.7万元。王尔发安排其侄子王某某到北京取回其在中恒公司的出资款25万元,以及在新源公司并未实际出资的97.5万元。

“王尔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97.5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表示。

当庭称自己一向清廉

在庭审中,王尔发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

王尔发辩解称,成立两家公司是为了解决寿县土地复垦项目的资金问题。2008年8月,这个项目获得批准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投资方,汪某、王某两人对该项目感兴趣,有出资意愿。但出资要求是王尔发或其亲属参股,以降低投资风险。

在谈到受贿的金额时,王尔发也否认自己受贿。他表示,新源公司在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中并没有自己作为股东的出资记录,其次,自己还给汪某他们几百条珍珠项链,价值百万元,所以97.5万元仅是抵押货款,不能算成立公司的出资款。其辩护人也表示,此次项目总额7000多万元,其中成本3000多万元,王尔发作为中恒公司的股东,粗算下来,其正当收益应该为800万元以上。可王尔发早在2011年6月便撤股,只拿回属于自己的本金,不存在受贿。

庭审的最后,王尔发还发表了“廉政演说”。他称,自己是一名老国土人,在马鞍山当了十年国土局长,因为政绩不错才被调到省国土厅任职,为官几十年了,但一直能坚决抵制腐败的诱惑,没有受贿,家人也一向清廉。

该案未当庭宣判。

本报首席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