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搬到农家小院

25.06.2014  11:29

  年逾七旬的老太太长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儿女们既不探望侍奉,又不给钱粮,无奈之下,老太太将4个儿女告上法庭。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全椒县法院城东法庭受理后,将这起赡养纠纷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偏远的农家小院。

  近日,城东法庭庭长谢连顺与承办法官驱车20多公里,来到老太太所在的全椒县石沛镇长安村。老太太和她的老伴居住在一间简陋的旧屋里,老太太瘫痪在床,老伴也疾病缠身,生活举步维艰。在农家小院里做庭审准备的空当,法官从农事到日常生活、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与原、被告双方拉起家常。面对亲和的法官,当事人放下了包袱,主动讲起了家庭的段段往事。交谈中,法官摸清了原、被告之间并无大的纷争,子女也都希望亲情回归、家庭和睦。

  庭审开始,前来旁听的邻里乡亲坐满了小院。承办法官采用“感情宣泄法”,让当事人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试图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对症下药。针对4个子女一直强调各自小家事务繁忙、经济拮据,才没有尽到义务的原因,法官真诚耐心地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让他们认识到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经法官悉心调解,老太太的4个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每人每月给付150元赡养费,并轮流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考虑到大儿子生活自顾不暇的实际困难,法官提出免去其每月150元的赡养费,改为负责老人的口粮供给,双方表示认可。至此,这场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