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城管部门行政权力“大瘦身”

15.04.2015  17:09

  城管拥有哪些行政权力?哪些权力可以取消,哪些权力可以合并?记者今天上午从城管部门了解,经过清理,庐阳区城管局由原先的279项行政权力“瘦身”为168项,其中,取消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许可”等3项行政权力,合并了108项权力事项。

  据介绍,随着庐阳区城管局权力清单录入安徽省政府权力项目库,标志着该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

  城管主动取消3项行政权力

  庐阳区城管局执法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原有行政权力279项。经过清理,现保留行政权力168项。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权力3项。

  “因部分权力事项已与现阶段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严重不符或上级机关已经取消。因此,我们这次取消了3项行政权力。”该负责人说,比如在“行政审批”事项中,有一项名为“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许可”的权力被取消。在一事项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侵占、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容部门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简单来说,这一项规定是指如果单位或个人擅自拆除垃圾桶、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时,需要经过城管部门同意。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既然是擅自拆除,就不会到城管部门取得同意。”该负责人说,虽然城管部门有这一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却没有使用,所以此次取消。

  除了这一权力取消,该负责人说,还有两项是关于“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和存放”的行政处罚权。取消的原因是合肥已出台了《合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中对该事项有具体的规定,故不再重复。

  合并简化108项权力事项

  除了取消3项行政权力外,在此次清理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行政权力的“大瘦身”,合并了108项权力事项,使得剩下的168项行政权力更加精简。

  “我们在清理中发现,部分权力事项属性相同、依据相近,都有各自相应的具体权力事项,分得过细,不精简。”该负责人说,比如在“行政处罚”事项中,有着“机动车在广场游园内行驶、停放”与“非机动车在广场游园内行驶、停放”两个独立项目,而它们的实施依据都是《合肥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唯一的区别是处罚标准不同,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而非机动车处以50元。

  该负责人说,他们将这两项行政处罚整合,合成“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广场游园内行驶、停放的处罚”。通过类似的合并,使得行政权力更加清晰,精简。对城管执法者来说,各项权力更加简化,对市民来说,更容易认知城管拥有的行政权力。

  区政府网站将晒168项行政权力

  “目前,我们完成了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并刚刚将权力清单录入安徽省政府权力项目库。”该负责人说,庐阳区城管局从去年12月开始启动此项工作,历经了全面清理权力事项、审核确认权力事项、建立权力对应责任体系、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力事项运行平台等九个步骤。此外,将在庐阳区政府网站上“晒出”这168项行政权力,让市民了解城管部门拥有哪些行政权力,也接受市民监督,不超范围行使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