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
5月12日上午,省厅召开会议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市司法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厅法制处全体工作人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的主要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做好全系统2017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会议强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办法》在总结我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建立20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执法人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证件管理、教育培训、行为规范、考核监督进行全面规范,确立了新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框架,对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行政执法考试工作有三个转变:一是组织方式转变,由省厅集中统一组织全省范围考试,转变为县区级考试授权设区的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方便基层参考人员就近参考;二是培训形式转变,由省厅集中统一组织全省范围的考前培训,转变为县区级参考人员由设区的市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考试形式转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由书面考试转变为机考,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流程更加严格规范。
(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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