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械工业学校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
2015年7月1日(周三)、7月2日(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联系方式: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党群工作部(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
联系电话:0554-5693211
乘车路线:乘车至谢家集区3路车站,转18路公交车即可到校。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4、按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065、3000066、3000067、3000069专业采取试讲、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3000068专业采取试讲、才艺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模拟授课30分钟的方式,应聘人员分不同专业岗位于试讲前抽取试讲内容封闭备课1小时后试讲。
技能操作:在试讲后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所具备的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学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等,技能操作时间为每人45分钟。
才艺考核:在试讲结束后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素养,才艺考核内容为:演奏钢琴曲一首、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伴奏自备。
面试:在试讲和技能操作(才艺考核)结束后统一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水平、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试讲、技能操作、才艺考核、面试均为百分制。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8日(周二)进行。具体为:
试讲考核时间:7月28日上午8:00-12:00;
技能操作考核(才艺考核)时间:7月28日下午2:00-5:00;
面试考核在技能操作(才艺考核)后进行。
2、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达考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试讲、技能操作、才艺考核、面试均于考试前现场统一抽签确定。
4、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试讲、技能操作、才艺考核和面试设立6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的试讲、技能操作、才艺考核和面试成绩均现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按照试讲40%,技能操作(才艺考核)40%、面试20%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据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35%、35%、30%确定。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有考试最终成绩同分情况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才艺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机械工业学校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4-5693211、5693212
监督电话:0554-5693203 0551-62816949
附: 资格审查入围名单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