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被认定为“2016年度无传销城市”

28.07.2017  02:13

  日前,淮南市被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联合表彰命名为“2016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淮南市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开展无传销城市的创建,是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淮南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打传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无传销城市分类、动态管理的管理要求和“打创并举、以打促创、以创固防”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主导不动摇、属地管理不走样、落实责任不松懈、全面创建不停步,持续深入开展了无传销城市、无传销区、无传销社区(村)的三级创建工作。

  截止目前,淮南市共命名表彰无传销区8个、无传销社区242个、无传销村561个,保持了对传销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淮南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