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再获“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称号

27.07.2017  14:02

  近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认定2016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的通报》,继2015年被认定为“安徽省无传销城市”后,安庆市再次获此殊荣。
  创建无传销城市以来,安庆市坚持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重要大事来抓,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依托,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体目标,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全市营造出打击传销活动的强大声势,截止目前,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200个,创建率达91.11%,其中,有岳西、怀宁、潜山等3个县、安庆所辖4个区 “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达100%,“无传销区”创建率达100%。同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情报共享、整体作战,发现、处置传销的能力不断增强,综合整治传销效能明显提升,开展联合打击传销集中行动6次,查处传销案件9起,刑事拘留21人,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5次,有效的遏制了传销行为。
  下一步,安庆市工商质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17”专项行动,着力打击异地聚集式传销活动和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继续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打传机制,强化创建措施,努力构建全市打击传销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