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31.03.2015  17:34

 

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办发〔2011〕37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载体,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有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任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厅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厅机关和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纪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厅先后3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要求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部对这项的工作积极性,使政务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以来,坚持每月一名厅领导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调研,8月28日,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在厅办公室负责同志陪同下,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调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亲切看望慰问窗口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窗口业务项目、办件总量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并就加强省厅窗口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与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2、切实加强人员配备。制定下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司法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协调任务由厅办公室承担,并由厅办公室研究科和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配备两名在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维护工作。同时,通过外出考察和在职学习等多种渠道,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8月14日,在肥举办首次全省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培训班,副厅长张国安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及省监狱局、戒毒局的负责同志、实务专家在会上授课,全系统从事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3、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凡涉及政务公开部门均配备了一机两用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专用设备,并为厅政务公开网站维护人员专门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用于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配有专用电话和传真。对厅机关办公楼政务公开栏和办事指南进行重新设计和更换,设置十大模块,既美化机关环境,又加强了政务公开阵地建设。投入资金,对安徽省司法厅社会服务平台进行完善,对省司法厅政务公开网和司法行政网进行系统升级。此外,政务公开办公室日常活动、专报制作、参加培训学习等均得到全额资金保障。

(二)便民利民,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1、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核制度,制定下发了《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厅(局)长办公会不予审议,2014年以来厅法制机构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0件。

2、推进公共事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对机关工作中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热点事项及重大决策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在干部调动、公务员招考等群众关心环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2014年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公开招录政法干警招录考试、警官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等从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到笔试、面试、考录结果,均在网上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法律服务机构事务公开,依托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个行业17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相关证照、机构简要情况、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规范和承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监督投诉及诚信记录等事项。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下发了《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省政府采购网、省司法厅信息网公布工程招投标信息,对固定资产、大宗物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3、推进狱务所务公开。以省政务公开办确定巢湖监狱和省女教所为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契机,根据监狱劳教体制改革的实际,围绕加强监所管理,规范企业运行,促进公正执法,不断深化狱(所)务公开工作。连续三年在政务公开示范点召开现场会,邀请省政务公开办领导到会指导工作,对全省狱(所)务公开方面进行积极有效探索,不断提升我省监狱戒毒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加大内部公开力度,将监狱戒毒单位内重大改革事项、干部任免、队伍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决策过程、结果予以公开,保证广大民警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4、推进一站式服务。根据省编办批复精神,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成立专门行政审批机构,组建行政审批办公室,整建制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安徽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运行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界定其工作职能,及时增选工作人员,充实加强行政审批办工作力量。进一步拓展和创新窗口服务内容,省司法厅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窗口办理,增加司法鉴定执业证书换补发等7个服务项目新进入窗口办理,并将窗口确定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和咨询服务。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与物价局等窗口单位组成并联审批协作组,探索建立并联审批机制,研究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服务效率。2014年,窗口共受理和办结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751件,同比增长了32.9%;法律援助窗口接办案件712件,同比增长25%,办件提速率和满意率均100%,没有一起投诉。司法厅窗口2人次获“服务之星暨党员先锋岗”称号。

(三)完善机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逐步深化,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最新科研成果、重大招商项目和就业劳务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突破口,以公开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今年以来,我厅通过安徽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00多条,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500多条。

2、完善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机制,由厅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投诉,在收到投诉后,根据投诉内容,交有关处室(中心)、单位具体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催办、督办。有关处室(中心)、单位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回复,对需要在门户网上公开回复的事项,须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后由厅办公室回复投诉人。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反馈回应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3、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和保密方面的审查,由分管厅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11月14日,举办保密专题党课暨保密业务知识培训班,厅长洪禹候作保密专题党课,邀请省保密局作保密形势教育、定密和涉密载体管理等业务知识讲座。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1、建立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布领导接待日、进行社会问卷调查、邀请人大、政府、政协有关人员检查、视察和聘请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2、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规范调查投诉举报事项,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启用了“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网上答复事项办理专用章”,对网友留言办理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依托省司法厅社会服务平台,强化考核监督功能设置,公众通过平台发送办理申请后,可以实时查看当前自己业务的办理状态。系统内部还可以对每个业务办理的环节点设置办理时限,配置催办提醒、超时提醒等,一旦超过办理时限,系统会自动提醒相关机构,并记录下来作为效能考核依据。2014年,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和省司法厅社会服务平台共办理网友留言事项490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3、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下发《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大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司法行政便民服务宣传、加大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宣传、加大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宣传。同时,保持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常态化,在《安徽法制报》开辟“政务公开与阳光行动”专栏,已专题宣传政务公开工作6篇次。积极参加省政府纠风办、安徽广播电台举办的2014年“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并积极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收听《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4、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明确专人每季度按时报送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并及时督促省监狱管理局通过网络直接报送数据;积极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求,全面开展省厅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将我厅的行政审批由原来的11项精简为5项,行政处罚由原来的83项合并为10项,其他权力由原来的25项调整为5项,并逐项绘制流程图,明确廉政风险点。历经“三上三下”,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于10月31日在省厅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包括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二)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深化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下发了《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省政府采购网、省司法厅信息网公布工程招投标信息,对固定资产、大宗物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个行业17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相关证照、机构简要情况、业务人员基本情况、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规范和承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监督投诉及诚信记录等事项。

三、政策及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一)突出政策宣传与解读。 结合自身职能特点,着眼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立足于中央媒体,寻找政策解读的契合点,与安徽法制报合作《司法连线》专版,已编辑290多期;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合作《第一线》电视专栏,已播出160多期;与《法制日报》保持良好关系,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二是策划主题宣传与解读。

(二)强化舆论引导。 在舆情监测、防处中不断积累经验,制定了一整套应对机制,建立了200多人的通讯员、网评员队伍,为舆论引导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和人才保障。同时将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作为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加强全员的舆情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堵塞不良舆情的发生。2014年来,省厅有效处置了30余起负面舆情,特别是几起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舆情中发挥作用,使舆情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的消除了不良影响,为司法行政事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提供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其中书面申请1条,网站申请4条,我厅全部进行了详细答复,满意率100%。及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已申请公开的指南和目录,对2014年以来的厅发文件按月进行整理并发布。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同时,重新编制了“申请帮助”、“依申请公开流程”、“收费标准”,并对依申请公开结果进行统计,及时对外公开。

五、平台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对着手对省厅综合信息网进行改版升级。在实现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功能,使网站的服务形式从信息发布向信息交流互动与事务处理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强化网上在线办事、便民服务和公众参与功能,对网上办事栏目进行全面升级,依托司法行政信息化各项业务系统成功开发省司法厅社会服务平台,该平台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四大模块,涵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多项司法行政业务。公众可在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查询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通过平台可向全省567家律师事务所、6096名律师、83家公证处、125个法律援助中心、120家司法鉴定机构、7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1317家人民调解机构提交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预约申请、咨询,并及时查询处理结果等。

(二)创新公开方式。 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政务公开,近年来,我们强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建成了省厅到市局、县(市、区)局、司法所和省厅到监狱局、戒毒局、监所、监区(大队)四级联通的广域网,开通了安徽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设置了领导讲话、文件发布、工作动态、媒体聚焦等栏目,及时将系统内各单位工作或事务通过综合信息网及时公布。开发应用了办公自动化、法律服务诚信信息、律师、公证、基层、法援等30多个办公和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将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个行业17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90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的诚信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和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网上公布。

(三)完善社会公开渠道。 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及政务信息等内容;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网络在线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坚持涉法事务专家咨询制度,聘请有关高校和政府部门的法律专家及部分律师担任涉法事务专家咨询组成员,为司法厅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以及其他执法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司法厅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咨询论证或起草工作,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建立在线交流制度,在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开辟“在线访谈专栏”,定期组织司法行政业务处室(单位)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交流,截至目前,我厅已开展了13次在线访谈,访谈内容涉及监狱、劳教、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完善政务大厅和办公楼大厅功能,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时发布信息,摆放有关资料供办事人员查阅。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自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等方面需要深化认识。特别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内容必须执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导致系统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司法行政系统行业多、业务广,需要进一步强化协调机制,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尤其是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互动需要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厅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单位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特别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方面,将按照省政府要求,2015年对社会实行全面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服务。 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中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的信息公开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 利用近几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力推进信息建设的成果,升级改版我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突出信息性、便民性和互动性,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全系统资源,针对远程核验证件、受理、审批等相关业务,开发相关的应用软件,对无需实地勘验的许可项目,实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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