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8.08.2014  12:56

皖教秘〔2014〕36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新学年即将来临,为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各学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2.各校务必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简化“绿色通道”报到手续,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要提前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摸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要切实落实高校、中职、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校内资助各项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在新生入学后及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给予学费减免等资助。

4. 落实好孤儿和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公办学校对孤儿上学实行学费全免,民办学校也应从事业收入提取的校内资助资金中予以减免。

要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精神,使残疾学生按规定能够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百千万”走访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务必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宣传工作的重心是农村和城镇社区,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让广大新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知晓并理解资助政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各地、各高校应按照要求,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做好资助政策咨询解读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

省教育厅于8月15日-9月15日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热线电话号码为:

高校0551-62831889;

中职0551-62831850;

普高0551-62811153;

义教0551-62831884;

学前教育0551-6283188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0551-62831867。

三、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各地应尽快布置开学前学生资助各项准备和组织落实工作。各学校相关领导要亲临新生报到现场,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请于9月22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关情况及《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汇总各县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报送省教育厅,材料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各高校请于9月22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关情况及《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教育厅。统计数据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数据报送”模块填报,文字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慧;

联系电话:0551-62831889;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2. 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