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新类型消费者维权案件增加

11.03.2015  13:24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高院召开安徽省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安徽法院2014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简要情况,发布《安徽法院2014年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及典型案例》白皮书。

   治理“餐桌污染”,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针对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的功能,全年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375件,判处罪犯600人。

  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3件,判处罪犯7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65人;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59件,判处罪犯100人;非法经营罪案件248件,判处罪犯364人。积极参与全省“农资打假”、“烟草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烟”犯罪行为,全年审结涉及烟草犯罪案件56件,判决罪犯157人。

   新类型维权案件增加

  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37983件,审结3751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5.5%和27.4%。

  案件类型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大类十余种,其中合同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电器、食品、药品、种子化肥、装潢材料、烟花爆竹等商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旅游、餐饮、医疗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主要包括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除传统消费纠纷外,网购、旅游服务、手机通讯、预付费消费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案件数量的增长,反映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在提高。

   公布20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20起典型案例中,民事案例11个、刑事案例7个、行政案例2个。

  11个民事案例包括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合同责任和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责任,包括婚庆服务光碟丢失、葡萄酒安全标准、电热水器不合格等多个生活中常见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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