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2018年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任务

03.12.2018  19:50
          今年,我省遭受洪涝、风雹、雪灾等多重自然灾害,造成部分群众住房倒损。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倒损群众住房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重建工作目标,勇于担当,团结协作,迅速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省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609户1665间,所有因灾倒损群众住房全部竣工,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目标任务。

            各地坚持“精准、细致、高效、托底”的工作思路,健全“县指导、乡为主、村服务”的重建体系,建立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对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民政部门牵头落实的组织协调体系,强化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倒排工期,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到每个层级,形成责任链闭环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地将灾后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点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整合起来,合理制定重建方案,统筹安排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和救灾捐赠资金。根据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半月报送、每周报送、日报制度。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金融机构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做好恢复重建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巡回督查机制,推行精准督促、“照相式”督导,掌握第一手进展资料,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县级民政部门对所有重建对象实行督查户户到、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省民政厅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重建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各地按照“地基牢固、结构安全、墙体稳定、整洁明亮、居住适宜”的标准将“三通”作为评估验收的重要指标,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第一标准,严格程序,严把验收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