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村民13年前盖新房发现光绪年间地契

19.05.2015  02:35

  13年前,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夏桥村村民尹正峰准备将家里的茅屋改建成瓦房时,发现了4张地契。这几张地契,分别是光绪二十八年、光绪三十四年、1950年的买地契约文书。日前,该村民将这4件文书捐赠给宿州博物馆。博物馆负责人表示,该批文书的捐赠,为研究宿州清末时期土地买卖制度提供了颇有价值的素材。

  建房时发现百年前地契

  年近五十的尹正峰家住埇桥区永安镇夏桥村。13年前,他家里准备把草房子改建成瓦房。建房时,一块用蓝塑料布包着的东西从屋顶掉下来。尹正峰打开一看,竟是4份地契。“当时父亲告诉我是他爷爷以前买地的契约,很有意义,要好好保存。”父亲前两年去世后,尹正峰从母亲手里接过这些祖传的契约开始保管。“听说地契的历史价值非常高,更应该让它们完好保存。”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今年5月13日,尹正峰来到了宿州博物馆,把家传的4张买地契证文书交到了该馆副馆长高雷手中。“希望这些契证能得到永久保存,也为宿州的民间历史研究出一份力”,尹正峰说。

  地契内容非常详细

  昨日,记者看到了这4件土地买卖契约文书。由于时间久远,纸张已经发黄并破损发霉。

  这些地契内文均以毛笔书写,字迹清晰。内容不仅包括卖地人姓名、买主姓名、所卖土地地界及付出的代价等基本信息,就连卖地原因等也都包括在内。落款均列有“仝中人”和年月日等相关条款。

  高雷告诉记者,古代地契和书籍报刊一样,都是时代的记录品,而相对于书籍报刊,这些“执业方单”具有更强的实证性。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改,地契已经所剩无几,而且地契的凭证作用早已消失。“这些地契本身并不值钱,但上面的文字记录了当时的历史和民情,这是值得我们重视和注意的东西。”高雷呼吁,“市民可把身边体现记忆、历史故事和乡情的一些东西收藏起来,如没有能力保存或是担心遗失,可捐给博物馆,博物馆将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