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 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5〕130号

01.09.2015  11:11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第三季度省长工作例会和李锦斌省长在“五个片区”调研有关要求,在省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基础上,省政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10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李锦斌省长负总责,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精准发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

一、大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1.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加强对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消费、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加强协调调度和要素保障,狠抓稳增长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确保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有进。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2.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着力解决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争取和扩大信贷投放规模,降低综合费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有效投入。发挥融资担保功能,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强化省信用担保集团再担保功能,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加强企业上市辅导,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2)着力解决好企业市场开拓问题。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办好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家博会、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等产销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全国知名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煤炭、钢铁等企业与省内行业、项目的产销对接。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梁卫国、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

(3)着力解决好企业成本上升问题。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对企业反映强烈、治理难度大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垄断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逐条梳理整改,实行常态化管理,坚决防止事后反弹。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4)着力加强对企业的精准帮扶和分类指导。落实省政府负责同志联系省属重点企业制度,实行帮扶责任制。近期对部分省属企业进行调研,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谋划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研究深化企业改革的措施。强化土地、用工、电力等要素支撑,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牵头负责领导:按省政府负责同志联系省属重点企业的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3.大力促进居民消费。推进信息、绿色、住房、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六大消费工程,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建设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合福高铁快捷大通道开通运营之机,加强“美丽安徽行”宣传营销。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旅游局。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等。

4.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出台加快培育我省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国际市场开拓步伐,提升进出口规模和结构层次。大力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积极谋划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争取芜湖、马鞍山综合保税区等尽快获批。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合肥海关。

配合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5.督查推进新建项目,助力解决“前期”问题,保证开工率。实施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项目的可研、环评、供地等问题,确保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商合杭、合安九、引江济淮、池州长江公路大桥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尽早动工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督查推进续建项目,助力解决“进度”问题,保证竣工率。对在建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盘活用好政府资金,推广运用PPP等模式,确保如期建成“十二五”规划要求完成的重大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按省政府负责同志联系推进省重点项目的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督查推进竣工项目,助力解决“投产”问题,保证达产率。加强对项目投产运营的协调调度,及时落实用工需求等配套运营条件,积极运用首台套支持政策、促进供需衔接等措施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牵头负责领导:按省政府负责同志联系推进省重点项目的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督查推进储备项目,助力解决“入围”问题,保证转化率。把准国家投资方向,围绕“4+3”战略和重大工程包建设,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引领性,能够打基础、管长远、补短板、增后劲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计划。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形成抓项目、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负责领导:省政府负责同志按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创新驱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9.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加快第一批14个基地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力争9月底完成主体筹备,尽快发起设立。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调度,健全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基地建设顺利推进。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注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抓紧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加强创新型省份建设“1+6+2”政策落实,推动“六为”企业在优胜劣汰、竞争合作中增强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全面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文章。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负责领导:省政府负责同志按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四、切实抓好现代农业和粮食生产

12.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秋粮再获丰收。落实小麦临时收储政策,认真抓好秋粮收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等。

13.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实施以“绿色”为主题的攻关示范行动,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甲级队”,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开展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试点,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县、示范区、示范主体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等。

14.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启动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

15.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预测预警预报,统筹抓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

五、积极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6.继续推进简政放权。

(1)深入落实国务院新一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流程再造。做好四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落地和网上运行工作,推动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管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等。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对商事主体的准入管制。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省国税局等。

1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继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选择地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兼并重组、整体上市,推进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深化国企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杨振超,其他负责同志按联系省属重点企业的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联、省国税局、安徽证监局等。

18.不断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积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资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19.统筹抓好各项国家级改革试点。认真开展新型城镇化、创新型省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负责领导:省政府负责同志按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等。

六、再掀招商引资新高潮

20.全力做好“三企一资”对接活动。举办央企助力安徽“十三五”发展座谈会、全国百家知名民企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会、百家外企合作对接会、安徽资本要素对接会,以及皖台经贸旅游交流活动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花建慧、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联。

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旅游局、省台办、省国税局、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21.大力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实施专业化对接,突出引资引技引智一体化,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合肥海关等。

22.加强重大招商项目调度。加快推进省级100个重大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力争年内完成投资500亿元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3.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认真做好长三角三省一市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轮值工作,在城市群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港口物流、产业承接、市场融合、体制机制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深入合作的建议。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24.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抓好33项民生工程建设,确保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残联等。

25.把稳定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多渠道促进大学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切实防止因困难企业裁员而引发的较大面积失业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6.抓好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市级统筹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研究制定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高校和学生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7.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1)按照“四个切实”和“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要求,统筹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交通扶贫、光伏扶贫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完善省直定点帮扶机制,有计划启动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打捆项目,确保今年再减少贫困人口75万人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2)制定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贫困地区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投入,支持贫困地区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等。

28.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突出抓好低收入人群、失业人员、残障人群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力做好台风“苏迪罗”灾后重建工作,强化资金和物资保障,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等。

29.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全年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落实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政策,加快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落实住房消费等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省投资集团等。

30.加强污染防治。严格贯彻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燃煤锅炉、秸秆焚烧、建筑扬尘等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

八、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31.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从源头上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形势持续好转。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32.加强油气运输管道隐患治理。做好尚未整改的64处油气运输管道隐患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安庆石化油气管线“8828”搬迁工程,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年内开工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能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等。

3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

配合责任单位:省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3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治安管控和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家安全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九、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及国家战略落实

35.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谋划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平台、重大战略举措和重大战略项目,确保规划体现中央要求、符合安徽实际、彰显时代特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6.抓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落实。加快制定和落实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一体化行动纲领,编制皖北地区、合肥经济圈“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做好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专项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区域发展的指导引领作用。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等。

十、狠抓政策落实

37.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加大对省委、省政府联合督查中发现问题的跟踪问效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邵国荷。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8.强化政策落地见效。准确把握基层和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简化、细化政策落地的程序和条件,及时跟踪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统筹协调机制、激励问责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省政府负责同志按分工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