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干部在聚光灯下干事 省司法厅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安徽法制报]

13.10.2015  17:55

本报讯 让干部在“聚光灯”下干事,履职不缺位、尽责不懈怠。 9月2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省委“三个专项行动”要求和部署,从10月起至今年年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真正把担当精神立起来,把严的标准树起来,推动“三严三实”教育取得实效。

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与效能建设、监所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将考事与考人相结合、官评与民评相结合、考核与使用相结合,让干部比本事、比干事、比成事。

开展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查处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在监狱布局调整、场所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利用刑罚执行、强戒执法、社区矫正、行政审批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开展强化为民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增加群众“获得感”。

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要求,要把握主题主线,将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阳光司法行政。要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整顿“文风”、“会风”,要坚持节俭办事,严控“三公”经费,持续加强“五型机关”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大力倡导换位思考、包容服务,平等相待、热情服务,尽力为基层、为群众提供满意周到服务。各单位各处室要结合核心职能,创造性地开展树品牌活动,以品牌带动整体效能提升。(彭继友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10月13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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